•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30 19:50:27 股吧网页版
美克思: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7179 证券简称:美克思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召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1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7179 美克思 2020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王雪京、刘志刚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西河工业园公司 2 楼会议。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关于审议<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了《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了2019 年董事会履职情况,对 2019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 2020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赵贵宝代表监事会,围绕经营和信息披露两项重点工作对 2019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作出总结,并对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做出规划。
议案三:审议《关于审议<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 见 登 载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1)及《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2)。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9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四:审议《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公司相关部门根据 2019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 2019 年度公司的经营做出具体分析。
议案五:审议《关于审议<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状况制定了《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六:审议《关于审议<新疆美克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议案七:审议《关于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公司应收吉尔吉
斯斯坦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15,819,806.89 元,应收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