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8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7146 证券简称:天成环保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更正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本次更正的内容:
1.“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的第二小项“案件事由及纠纷起因”,原公告内容为“根据合同约定及后期增添设备等,被告应支付原告款项合计 1745390572 元(其中一期款项金额 37715110.2 元,二期款项金额 133936800,增补金额 2887147 元),被告仅支付
515745561 元(其中一期金额 276646561 元,二期金额 23909900 元),
还拖欠原告款项共计 122964501.1 元。”
2.“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的第三小项“诉讼请求和理由原公告内容为“第一部分违约金,以 10050454,1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
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更正原因:由于信息披露人员使用 OCR 识别民事起诉状扫描件后,
公告编号:2024-003
未仔细检查,导致数据错误。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更正后公告内容为:
1. 根据合同约定及后期增添设备等,被告应支付原告款项合计
174539057.2 元(其中一期款项金额 37715110.2 元,二期款项
金额 133936800 元,增补金额 2887147 元),被告仅支付
51574556.1 元(其中一期金额 27664656.1 元,二期金额
23909900 元),还拖欠原告款项共计 122964501.1 元。
2. 第一部分违约金,以 10050454.1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重大诉讼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重大诉讼公告(更正后)》与本公告于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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