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9
证券代码:837098 证券简称:ST 易订云 主办券商:东兴
证券
深圳市易订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子公司江门易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勉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017,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方瑞华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1 人,监事王泰春、焦志强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勉涛、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徐建文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公司长远及发展,根据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第七条,具体如下:
原章程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后的章程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的《深圳市易订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017,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专业、及敬业水平,以及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的《深圳市易订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017,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并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
披露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延期换届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1-018,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大会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执行以下原则: 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股东大会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股东大会拟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如当选董事或者监事不足股东大会拟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应就缺额对所有不够票数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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