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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5:30:59 股吧网页版
安师傅: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7085 证券简称:安师傅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安师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海安师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安师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上海安师傅汽车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海安师傅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
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单位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根据情况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专业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的产生和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八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九条 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届期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
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二条 监事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离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监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十五条 违反上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选举监事的,该选举无效。

第十六条 监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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