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7044 证券简称:德蓝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作为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我们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24-010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德蓝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龚巧莉 曲久辉 余 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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