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7019 证券简称:百家医道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百家医道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广州百家医道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规范性文件及《广州百家医道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应当勤勉尽责,切实履行防止资金占用的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未通过正常商品或劳务交易而直接或者间接使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或其他支出;
(二)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三)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公司资金(包括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四)在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情况下,提供资金或通过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方式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资金便利;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其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资金占用情形。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及监管措施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资金往来,
应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
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除正常的关联交易外,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或其他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以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资金、授信或者其他财务支持;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等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防止资金占用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应当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是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与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监测、核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说明。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负责人应向董事会专项报告上述期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定的部门/人员)应定
期(至少每半年一次)对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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