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7019 证券简称:百家医道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百家医道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百家医道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百家医道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百家医道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在法律、行政法规、全国股转公司规则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循“处理后披露优先、必要时暂缓、极端情形豁免、能不公开绝不公开”的顺序。对可通过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识别信息有效降低泄密风险的,应优先采用处理后披露;披露将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严重损害商业利益的,公司有权依本制度暂缓或豁免披露。该等安排不影响依法必须披露事项的履行。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的保密事项),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形
式泄露国家秘密。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在尚未公开或者泄露且已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法务、业务等进行内部审核认定并形成书面意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经公司内部审核认定为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披露可能对公司经营、议价能力、市场份额或竞争地位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在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允许范围内,下列信息永久不对公众披露(监管/司法机关依法书面要求且对方承担保密义务的除外):
(一)核心源代码、算法模型、参数与训练/推理数据集、规则库与阈值;
(二)系统安全架构、密钥/证书、访问控制策略、应急预案、渗透/漏洞细节与整改路径;
(三)未公开的客户/渠道名单、客户画像与成交明细、价格体系、毛利结构、渠道返点及议价底线/区间;
(四)供应商清单与采购底价、成本构成、议价策略;
(五)招投标底价、评分策略、差异化技术/商务要点;
(六)重大交易的单价、计费口径、里程碑比例等可识别交易相对方商业信息;
(七)并购/投融资/重大合作的尽调材料、商业计划书、谈判草案及未落地条款;
(八)未公开的市场进入/定价/渠道策略与产品路线图;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