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
合法合规意见
主办券商
二零二六年一月
目录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确定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1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3三、关于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授予价格设定、相关会计处理等员工持股计划
主要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4
四、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7
五、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转让退出等安排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8
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16七、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是否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规定的合法
合规的意见 ......17
八、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结论意见 ......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司公众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星智储”或“公司”)制定了《安徽汉星智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汉星智储的主办券商,对汉星智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本意见。本意见不构成对投资者、参与对象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参与对象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一、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确定程序等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
汉星智储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共 18 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9 人,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 9 人。所有参与对象均为已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的员工。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6号》等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而确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确定程序
1、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1)《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6)《关于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7)《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8)《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9)《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10)《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1)《关于发行人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议案(6)(7)(8)(9)(10)(11)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雅琪、胡飞、汤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议案(1)(2)(3)(4)(5)不涉及关联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监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1)《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3)《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4)《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5)《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6)《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7)《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8)《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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