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837017 证券简称:千一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千一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安徽汉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方式,使得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由孙伟变更为安徽汉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安徽汉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方式,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孙伟变更为王雅琪,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2025 年 7 月 20 日,公众公司股东孙伟、孙浩宇与安徽汉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汉星管理”)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收购人汉星管理受让孙伟、孙浩宇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3750%,其中受让孙伟
7,000,000 股,占股份总数 21.8750%;孙浩宇 4,000,000 股,占股份总数 12.50%。同日,
收购人与孙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孙伟将剩余所持有的公众公司 21,000,000 股限售
股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独家且不可单方撤销地委托给汉星管理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交割日)起至收购人持有公众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公众公司股份总数的 51%之日,且不短于交割日起 12 个月;如在此期间孙伟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汉星管理的,则与之转让对应的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相应解除。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公众公司 11,000,000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的34.38%,受托行使孙伟持有的公众公司 21,0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收购人持有公众公司100%股份表决权,收购人成为公众公司控股股东,王雅琪成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规范运行。
二、变更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司名称 安徽汉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新安大道与长
住所
淮路交口 5 号楼
注册资本 20,000,000
成立日期 2021 年 5 月 10 日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
法定代表人 王锐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无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无
控股股东名称 王雅琪
实际控制人名称 王雅琪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无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
否 无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汉星管理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临
时股东会,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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