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7014 证券简称:塔人网络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塔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部分条款。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塔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上海塔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
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下称“《业
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下称“《信息披露规则》”)及《上海塔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样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
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1)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
关当事人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
沟通和联络;负责准备和提交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监管机
构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2) 准备、组织和提交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文件和资料;
(3) 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
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4) 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
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公司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5) 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组织和管理公司的投资者关系
相关工作;
(6) 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并就公司重大事项披露提出意
见和建议;
(7) 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
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
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
(8)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
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
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9) 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10) 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时,应
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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