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21:53:40 股吧网页版
晟楠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7006 证券简称:晟楠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晟楠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晟楠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 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 理、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控制、重大投资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财务报告、关 联交易控制。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已按照 《公司章程》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的公 司治理结构。这些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和 公司的利益。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①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 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③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 名。监事会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④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总经理工作细则》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内部审计

公司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审计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要求作业,是否达成目标;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3)人力资源

公司设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员招聘、薪酬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