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7003 证券简称:凯斯机械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凯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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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凯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投资决策行为更规范、
科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指公司以取得收益为目的而发生现金流出,包括对
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外汇投资、收购企业、参股企业、控股企业等和对内资产投资(如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基建项目等)。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外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
第二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对外借款、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的决策机
构主要为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宜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行为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3、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4、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公司下列关联交易事项(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除外):
第六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交易。
第七条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以按类别合理预
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涉及其他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重大投资决策的程序
第八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其他人员均可提出投资建议,投资规划部门或指定的投资执行部门为投资建议的受理部门。
投资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三)项目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环保、土地等要求);
(四)项目可行性及发展前景。
第九条 投资规划部门或指定的投资执行部门对收到的投资建议书作初步审
查和整理后,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投资
项目建议书》进行内部评审,认为可行的,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项目投资方案的草案并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评审意见。
投资方案草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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