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6981 证券简称:众力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陕西众力通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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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众
力股份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陕西众力通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陕西众力通用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督机制,明确监事会的权限和议事规程,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勤勉的义
务。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
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
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总经理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
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第八条 监事会成员由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股东
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罢免。
股东大会或公司职工增选或补选的监事,其任期自获选生效之日起至该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九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但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
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十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一条 监事会设立办事机构,负责承办监事会日常具体事务。
第三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十二条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公司财务;
(二)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提出罢免建议;
(三)当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五)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
(七)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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