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836949 证券简称:源启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9 日,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公司。公司由武汉源启科技有限公司改制变更设立为
股份公司,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4201007997512506】。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768 号慧谷大厦 A 栋
5-6 层,邮政编码:43007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1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方式与董事相同。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
法纳税,并以公司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的投入,使其 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科
技、电子计算机与电子信息服务;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的安装。计算机软硬件开 发、销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用记名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认购的股份数额 股 份 比 例
序号 发起人 (%) 出资方式
(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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