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6941 证券简称:宜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 占股本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比例 比例
焦 向 合计持 48,361,000 75.1531% 48,262,500 75.0000% 2025 竞价
辉 及 有股份 年 2
其 一 其中: 25,680,250 39.9071% 25,581,750 39.7541% 月 25
致 行 无限售 日
动人 股份
有 22,680,750 35.2459% 22,680,750 35.2459%
限售股
份
股东焦向辉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集合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8,500 股。减持前,股东焦向辉持有公司股份 29,201,000 股,持股比例 45.3784%。股东焦向辉与股东芮莉敏系夫妻关系, 股东焦嵘系焦向辉与芮莉敏的儿子,股东上海宜美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焦 向辉及其家庭成员共同控制的企业,上述四位股东的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应合并 计算。股东芮莉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10,100 股,持股比例 19.9069%;股 东焦嵘直接持有公司 6,339,900 股,持股比例 9.8522%;股东上海宜美财富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10,000 股,持股比例 0.0155%。
公告编号:2025-002
减持前,股东焦向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361,000 股,
持股比例 75.1531%,其中流通股 25,680,250 股,非流通股 22,680,750 股。
本次交易后,上述四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262,500 股,合计持股比例 由交易前的 75.1531%变更为 75.0000%。
(二)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焦向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 366 号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股份变动,未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 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风险。
上述股份变动涉及投资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收购报告书等文 件。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