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6903 证券简称:汇东管道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河北汇东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2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2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盐山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法院开庭通知,开庭时间:
2025 年 6 月 12 日 09:00,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河北汇东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月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安
公告编号:2025-033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5 月 10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华能伊敏电厂长距离供热改造工程
预制保温管道购置一标段(热网首站至第 4 道截断阀门井)采购合同》。
自投标开始持续至《采购合同》签订后,受全球市场通胀以及中澳贸易战等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原告所供货物需要的原材料热轧卷板的价格发生了十年不遇
的大幅持续上涨,自开标日(2021 年 3 月 24 日)至原告实际采购原材料之日(2021
年 5 月 13 日),热轧卷板每吨价格累计涨幅高达 31.29%,由此导致案涉项目项
下原告所供货物所需的原材料钢管累计涨价 26,022,381 元。
在原告供货之前,原告与被告就调整《采购合同》价款达成了一致,在原告开始供货之后,被告再次确认同意调整《采购合同》价款,基于被告对于调整《采购合同》价款的再次确认,原告按约定完成了剩余货物的供应,共计向被告供应了九批次货物并全部经被告验收合格,原告已经履行完毕《采购合同》项下全部供货义务。然而此后,被告突然以上级公司不同意调整价款为由拒绝调整《采购合同》价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被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采购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在双方招投标时无法遇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原告明显不公平,并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经营产生有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财务的影响,并及
公告编号:2025-033
时信息披露。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
《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法院传票》
河北汇东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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