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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5:34:21 股吧网页版
龙泰新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6898 证券简称:龙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上犹县龙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73638684XU。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xi Longtai New Mar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西省上犹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41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74.56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得满意的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芳纶纱线、耐火材料、绝缘材料、阻燃材料、棉线、尼龙丝、涤纶丝、电线电缆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的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登记机关不一致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安丛举、范财秀、上犹县龙泰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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