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9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ST 明德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2024)浙 06 破申 5 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人王海滨等 29 人申请被申请人浙江明德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经审查,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
裁定受理王海滨等 29 人对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等规定,本院按规定程序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公告编号:2024-051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备查文件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 06 破申 5 号《决定书》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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