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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9 19:16:47 股吧网页版
ST明德股: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9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836879 证券简称:ST 明德股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内存在股价涨幅
较大的情形,公司股价波动偏离市场和行业走势。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股票收盘价为 0.55 元人民币每股。

公司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为二极管、整流桥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 2024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为 1338.53 万元,净利
润为-418.37万元,2024年6月30日每股净资产为-0.12元,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当前,公司除法定代表人之外,其余 99 名员工已经离
职(退休 1 人),向绍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批提起了劳动仲裁。

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

公告编号:2024-049

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发出的( 2024)浙 06 破申5 号《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称,王海滨、章伟娟、张君燕、白冰凌、丁高华、钱月娟、金东、胡秋萍、胡耀芳、汪成红、汪妮娜、徐芳、应套涛、虞林峰、赵冬琴、朱坚华、张彩仙、童海燕、鲁芳英、吴婉君、谢芳、单永茂、金萍、戚周萍、顾海凤、金燕、邱春凤、章昕峰、
徐伟芳申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立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之规定,你公司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公司根据当前资债、人员、诉讼(仲裁)等情况,与聘请律师、主审法官作了沟通,公司现状没有资金、资产变现等相关措施筹集资金对王海滨等 29 名员工债权人的债务可以履行支付,没有证据可证明公司有履行债务
清偿能力对破产清算提出异议,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向
绍兴中院递交了《函》,对王海滨等 29 名员工债权人提出的破产清算无异议。

公司股票价格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随时有快速下跌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和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股票交易异常情况,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

公告编号:2024-049

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波动偏离市场和行业走势,股价异常波动引起公司高度重视。目前公司因涉及多起诉讼,导致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以及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员工全部离职,在完全停工停产的情况下,特别要说明的是,己有王海滨等 29名员工债权人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破产清算请求,
已经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立案,立案文号为( 2024)浙 06
破申 5 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甄别、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和交易风险,避免产生较大投资损失。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告编号:2024-049

特此公告。

浙江明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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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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