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19:02:29 股吧网页版
派特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18

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李志娟:1979年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历任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
务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部经理,广东轩辕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律师,2020年5月至今任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李志娟 7 现场 0 0 4 现场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是 现场方式 0 0

在2024年度任期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的监督职责,累计完成15个工作日的现场履职。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状况及各项制度履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他董事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本人积极参与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及时针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我们充分沟通,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客观、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 稳健发展、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