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11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针对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编写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4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7 号——信息披露业务办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兼顾对公司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根据公司于 2025年 4月18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1,454,452.1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1,708,384.05 元。公司本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1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 股,无需纳税;)。本次权益
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451,923.20 元,转增 7,725,961.60 股。并于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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