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5-027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理财。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理财。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循环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经营运作情况下,每期理财产品时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含)。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公司发展需要。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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