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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5 15:33:11 股吧网页版
鞍山发蓝: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6861 证券简称:鞍山发蓝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

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鞍山发蓝股份公司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鞍山发蓝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发蓝或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全员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意识,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有效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坚决筑牢企业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鞍山发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鞍山发蓝各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 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风险库,确定本部门的风险分级分类。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
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和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
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财务资金、信息披露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鞍山发蓝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管控目标,
持续深化法律、合规、风险、内控一体运行、协调运转,健全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内部控制为手段、法律管理为保障、合规管理为基础的一体化、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体系。
(一)推动企业各类风险辨识评估充分到位,各项管控措施有效实施,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健全规章制度、管控流程等内控工作机制并推动有效运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目标。

(三)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行为中制度合规、业务合规等方
面,深入开展合规管理评价,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企业规章制度等内、外部要求。

第七条 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遵循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应贯穿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各管控环节和各业务领域。

(二)重要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理念,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应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八条 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基本流程:

(一)开展风险信息收集。

(二)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三)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四)制定风险防范的内部控制方案。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九条 鞍山发蓝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
分类管理。即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由鞍山发蓝统一领导,各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和业务权限负责对业务领域的专业风险与内控工作进行分类管理。

鞍山发蓝主要负责人是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涵盖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全面有效的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体系。

第十条 鞍山发蓝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关于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各项工作。

全面风险与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鞍山发蓝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鞍山发蓝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

成 员:鞍山发蓝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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