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836859 证券简称:爱立方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 年 1 月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 2026 年 1 月 9 日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 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 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股东会批准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股东会批准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
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三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请求当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计算。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原因。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会通知中确定的地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可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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