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836859 证券简称:爱立方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 年 1 月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6 年 1 月 9 日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武汉爱立方儿童教育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第五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应当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第八条 下列对外担保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第九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十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担保对象或提供资料不充分时,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但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一)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骗取公司担保的;
(二)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的;
(三)公司认为该担保可能存在其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在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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