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0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836856 证券简称:ST 华煜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纳入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被下
达限制消费令并撤销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被执行人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鲁 0303 执 131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
案号:(2020)鲁 0303 执 131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鲁华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
执行法院: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鲁 0303 执 1310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
公告编号:2020-040
案号:(2020)鲁 0303 执 131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鲁华因“(2020)鲁 0303 执 1310 号”案件被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纳入被执行人,涉案执行标的为 3,284,213 元。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做出(2020)鲁 0303 执 1310 号《限制消费令》,“本院
于 2020 年 05 月 11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程爱玲申请执行你其他案由一案,因你未
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 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 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 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公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知悉上述被列入被执行人和被下达限制消费令事项后,积极与原告、法院进行沟通。目前涉诉案件未结案,公司已聘请律师,正在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将尽快想办法收集整理涉诉的所有文件,尽快做好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影响
公告编号:2020-040
相关诉讼事项尚未结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事项若败诉,可能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鲁华因此项涉诉事件被纳入被执行人的事项已撤销,且鲁华被下达的限制消费令也已经撤销,但公司及鲁华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并未结案。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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