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21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6847 证券简称:黄河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8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8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皖 0504 民初 3171 号之一,准许原告安徽
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跃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专业分包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1
法定代表人:何业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荣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4-032)。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2024-032)。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
公告编号:2025-041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无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皖 0504 民初 3171 号
之一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