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6834 证券简称:中帜生物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收购事项概况
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关于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4-039)、《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4-04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4-045)等相关公告。
收购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或“收购方”)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野青、王占宝、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喜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庆明、庄金辉、董燕、刘卫兵所持有的中帜生物14,124,684 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二、终止收购事项说明
公司与收购方新华医疗就上述收购事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收购方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均已出具相应的文件。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原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期限已过,股份转让事宜未完成。
经友好协商,协议各方决定终止原股份转让协议,新华医疗与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野青、王占宝于 2026 年 02 月 06 日
签署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司与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野青、王占宝关于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原协议自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原协议及相关条款对各方不再产生任何约束力,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各方亦不再就原协议的未完全履行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各方确认,原协议的履行与终止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新华医疗根据原股权转让协议中协议终止的相关条款,向上海盛宇黑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喜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庆明、庄金辉、董燕、刘卫兵发送了股份转让协议终止通知函,终止此次收购事项。
未来,在市场拓展、技术研发等领域,各方将继续保持开放协作姿态,共谋发展机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终止不涉及收购各方违约、退款或赔付等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终止收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司与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丁野青、王占宝关于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股份转让协议终止通知函》
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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