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公告编号:2025-041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一节 股 东......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23
第一节 董 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和监事会......31
第一节 监 事......31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利润分配...... 3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4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3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0
第十三章 附 则......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宜都华迅智能输
送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 144(城西)
第五条 邮政编码:443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87.999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副总经理。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认真合法经营,实现国家、员工、股东利
益最大化。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
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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