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836823 证券简称:华佳丝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华佳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考虑,同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为更好的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好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协商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因公司拟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或者已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但是未就《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的股东;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日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上限,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1、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后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2、自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取得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原则上以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依据进行协商。如果异议股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申请回购期限: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为公司终止挂牌后 1个月内。股东应当在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 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4、若异议股东未按上述方式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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