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6809 证券简称:翔龙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的制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
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
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应遵循《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有关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等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 信息披露,包括法定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及非法定的自愿性信息;
(二)股东会;
(三)网站沟通平台;
(四)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
(五)现场参观和座谈及一对一的沟通;
(六)业绩说明会;
(七)媒体采访或报道;
(八)邮寄资料。
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之日举办,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用途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内容。
公司应当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
应当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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