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6809 证券简称:翔龙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的制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
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公开披露。
第七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经营方针、经营范围及生产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四)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五)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八) 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总经理无
法履行职责;
(九)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
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一)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确认不成立或者宣告无效;
(十二)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三)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十四)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十五)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的重大损失;
(十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由于持有公司股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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