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6809 证券简称:翔龙科技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的制订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系统,明确公司经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公 司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无锡翔龙环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
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八)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九)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公司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公司应与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八条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经理辞职应当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
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董事会秘书外,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十条 公司副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
者解聘。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前,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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