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朗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奔朗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98 号《关于同意广东奔朗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4,5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18,29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5,768,440.56 元(不含增值税)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82,521,559.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8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84.63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689.17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7,556.7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4,334.67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325.9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282,521,559.44
二、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4,084,142.72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6,891,702.67
费的净额
2024 年度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7,192,440.05
的净额
三、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3,346,690.30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3,846,291.79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其中: 29,500,398.51
(一)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 20,710,092.16
(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 8,790,306.35
四、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 140,000,000.00
五、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259,011.8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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