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 名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名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名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 亿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 亿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或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工作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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