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5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6793 证券简称:金晟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年 (2024)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房租 575,000 481,250 新增租赁房产
合计 - 575,000 481,250 -
(二) 基本情况
公司向股东徐晓红租赁三处房产,用于公司办公使用,租赁期 3 年,每年租赁费为 57.50万元。徐晓红持有公司 35.7143%的股份,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晓红与股东岳本贤为夫妻关系,岳本贤持有公司 53.5714%的股份,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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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此次租赁构成关联关系。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岳本贤、徐晓红为本次交易关联董事,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应根据《公司章程》执行表决回避制度。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徐晓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股东徐晓红租用位于大连
市沙河口区黄河路 677 号天兴国际大厦 01 区天兴国际大厦号楼 1-13-1 面积 249.82 平
方米及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园 1号18 层1 号面积108.23 平方米的两处房产用于办
公,租赁期间均为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年租金分别为 35 万元、10 万
元,共计 45 万元。公司向股东徐晓红租用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 677 号 13 层 2
号,面积 128.17 平方米,租赁期间均为 2024 年 10 月 5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年租金
为 1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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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无拥有产权的固定办公场所,股东基于公司经营稳定性考虑,通过租赁方式给公司日常经营使用,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场所的稳定性,是合理的、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辽宁金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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