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27
证券代码:836780 证券简称:新之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并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 票定向发行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发 行数量为26,873,539股,发行价格为2.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783,379.98元,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2025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青 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 【2025】2591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5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对投资者认购安 排、认购成功的确认办法、缴款账户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说明。
2026年1月22日,公司收到股份认购资金75,783,379.98元。本 次认购对象合计1人,华润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资环绿
投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26,873,539股,认 购金额为75,783,379.98元,募集资金合计75,783,379.98元,全部 缴存于公司验资银行账户,开户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镇 海支行,账号为94100078801100001235。
2026年1月2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 购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汇验[2026]第0095号)。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2月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合计 75,789,033.66元,已使用募集资金21,574,462.59元,尚未使用金 额为54,214,571.07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 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 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于2016年9月9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2016年09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该修订制度已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已为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户名:青岛新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镇海支行 账号:94100078801100001235。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镇海支行以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4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于2026年6月11日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2081179038000206。公司于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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