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36772 证券简称:华宇教育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华宇智慧教育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华宇智慧教育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山东华宇智慧教育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健全和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华宇智慧教育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董事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具有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能力和经验。
(三)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或有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个月内离职。
(四)具备董事资格并具备:
1、正直和责任心。董事会成员应在个人和职业行为中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和正直的品质,愿意按董事会决定行动并且愿意对自己行为负责。
2、敏锐的判断力。董事会成员应具备能够对各方面问题做出明智的、成熟的判断能力。
3、财务知识。董事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监控公司的财务业绩,董事应能够解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应了解用来评估公司业绩的财务比率和必要指数。
4、团队意识。董事应重视董事会整体的业绩,乐于倾听他人意见,具有富有说服力的交流能力,同时愿意以公开讨论的方式提出一些尖锐的问题。
第四条 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露以
及董事会的其它日常事务。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凡证券及企业监管机构具体要求的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均应积极披露,具体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操作,由董事会负责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即对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与方式予以审查。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等),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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