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6770 证券简称:创洁工贸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创洁工贸洗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创洁工贸洗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武汉创洁工贸洗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663487649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年6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武汉创洁工贸洗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Wuhan Chuangjie Gongmao Xihua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崇德里 5 号;邮政编码:
43003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92,500 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2027 年 8 月 3 日至 2057 年 8 月 2
日。
第八条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诚信、学习、专业、快捷”的文化经营企业,以“创新经营、贴心服务”的经营理念创造财富、服务客户、服务员工,努力提高顾客的生活品质,让员工与企业共享发展成果,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日用化妆品、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品)、百货批发兼零售及营销等相关服务;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品);货物运输;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保健食品、初级农产品(除食品、药品)的销售;电子烟的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0,000,000 股、面
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 出资额(万 认 购 股 份
股东名称或姓名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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