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03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6728 证券简称:摘牌豫新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 3 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 日)以内收盘价
涨幅累计达到 200%,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1、 关注问题:
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 核实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人。
3、 核实方式:
微信等在线方式
4、 核实结论:
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
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解释
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作出终止挂牌的决定。公司
未向全国股转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
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并将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终止挂牌。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五、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
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终止挂牌。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积极维护个人权益。
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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