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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28 17:14:12 股吧网页版
广美雕塑: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836727 证券简称:广美雕塑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广美雕塑壁画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履行必要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27 广美雕塑 2022 年 5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陈诗芊、郭艳影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澜路 182 号李朗 182 设计园 1-1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过去的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状况、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根据 2021 年工作情况编写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2022-008)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9)。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度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对公司2021 年度的财务工作及具体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性分析,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 2022 年的经营目标及市场
布局为基础,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定: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暂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我公司聘请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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