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保荐
工作总结报告书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冈精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吉冈精密于 2025 年 4 月 21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88 星立方大厦 B 座 3 楼
法定代表人 葛小波
保荐代表人 徐睿、袁川春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836720
股本 190,219,400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中二路 29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昌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 周延
实际控制人 周延、张玉霞
联系人 仲艾军
联系电话 86-510-8521319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1 年 11 月 3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华英证券作为吉冈精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要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全国股转公司、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推荐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审阅公司公告文件以及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其他文件;
2、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和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4、督促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持续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相关承诺情况;
5、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核查报告;
6、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关注公司证券交易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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