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1:38:42 股吧网页版
吉冈精密: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6720 证券简称:吉冈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8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衡会所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86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2,937.55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6,009.42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518.61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5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所截止2024年度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天衡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天衡会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0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衡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签字项目合伙人朱敏杰、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根环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游世秋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其团队及后台支持体系满足项目需求。

天衡会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天衡会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衡会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和信息安全管理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天衡会所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过程中,独立、
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