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36719 证券简称:万威制造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万威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 3 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 4 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
公告编号:2025-038
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 5 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 6 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等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
第 7 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 8 条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责任
第 9 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 10 条由董事长组建工作小组。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该小组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
第 11 条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关的货币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进行管理。
第 12 条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第 13 条发生资金占用情形,公司应依法制定清欠方案。
第四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 14 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和对负有严重责任董事提议股东会予以罢免。
第 1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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