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 实 际 现 场 以 通 讯 委 托 缺席 应 列 席 实际列席
事姓名 席次 出 席 出 席 方 式 参 出 席 次数 股 东 大 股东大会
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苏毅 8 8 0 8 0 0 0 0
本人对 2024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回避表决事项除外),
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有关独立意见如下:
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为公司全资孙
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孙公
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对《关于 2024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 2025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除了对公司的内部治理相关议案比较关注外,重点关注涉及到公司生产经营及信息披露的情况,以及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情况。
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各种培训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现场实地调研参观,综合判断发现,截至本述职报告的期间,该公司在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上非常及时,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从公司股利政策的分析发现,公司对于中小股东进行的现金分红的股利政策,极大地鼓励了中小股东对于公司经营盈利的信心。
1.任职至今,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及时、完整进行披露;
2.任职至今,尚未实质发生公司并购事项;
3.任职至今,披露的定期报告及时、充分、完整;
4.任职至今,尚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任职至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按照规定进行设定,且进行及时信息披露。
6.任职至今,公司治理规范,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任职至今,本人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履职。对公司各项议案均认真审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并审慎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本人较为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尤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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