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迟国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 实 际 现 场 以 通 讯 委 托 缺席 应 列 席 实际列席
事姓名 席次 出 席 出 席 方 式 参 出 席 次数 股 东 大 股东大会
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迟国敬 13 13 0 13 0 0 2 2
本人对 2024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回避表决事项除外),
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有关独立意见如下:
1.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 2024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拟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为公司全资孙
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控股孙公
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对《关于 2024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对《关于预计 2025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投资者保护方面所做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培训及讲座,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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