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0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6715 证券简称:优力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麦海东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流动贷款、票据贴现、国内
流动证、保函等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1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优力可机电设备(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金融平台等申请办理银行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累计票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同意作为上述业务的申请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产生的利息、费用及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用都由申请人承担。具体的金额、期限、利息、费用、贴息费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本次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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