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6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法律意见书
二○二四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引言......3
一、释义......3
二、声明......4
第二部分 正文......5
一、关于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5
二、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9
三、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10
四、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0
五、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11六、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股平
台的意见......15
七、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6
八、关于本次定向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6
九、关于认购合同等本次发行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9
十、关于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21
十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结论性意见......22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4 第 006714 号
致: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优力可”、“发行人”或“公司”)与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及受本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发行人 2024 年股票定向发行工作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言
一、释义
除非本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深圳优力可、公司、发行人 指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600 万股股票的行为,为 2024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发行对象 指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湖南聚成川 指 湖南聚成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风银杰 指 无锡风银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通过的《定向发行说明书》
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为附条
《股份认购合同》 指
件生效合同
卓猷殿、湖南聚成川、无锡风银杰与深圳优力可签订的《股
《补充协议》 指
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截至 2024 年 8
《证券持有人名册》 指
月 20 日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基金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