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836715 证券简称:优力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715 优力可 2024 年 8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为确定发行对象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确定为湖南聚成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风银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麦海东、卓猷殿。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00 元,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麦海东。
(二)审议《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公司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湖南聚成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风银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麦海东、卓猷殿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合同》,认购协
议对认购方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出资形式及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上述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且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发行的函后生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麦海东。
(三)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包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海东与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对象约定了含有回购条款的特殊投资条款。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麦海东。
(四)审议《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不涉及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股票,本次定向发行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麦海东。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六)审议《关于制定<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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