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836715 证券简称:优力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7 月 3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麦海东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为确定发行对象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确定为湖南聚成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风银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麦海东、卓猷殿。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00 元,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麦海东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公司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湖南聚成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风银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麦海东、卓猷殿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合同》,认购协议对认购方的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出资形式及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上述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定程序所通过的决议批准,且公司就本次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意发行的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麦海东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包含特殊投资条款的<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海东与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对象约定了含有回购条款的特殊投资条款。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麦海东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不涉及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股票,本次定向发行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麦海东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就本次定向发行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公司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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